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主要区别?
热点问题解答|2016-05-02 19:52
来源: | 作者: | 编辑:丁虹
答:(一)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是中央与地方分享税种,营业税为地方政府独享的第一大税种。
(二)增值税为价外税,不计入企业收入和成本;以货物和服务的增值额为税基,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的余额。营业税是价内税,对全部营业额收取,按照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的营业额或转让额、销售额依法定的税率计算缴纳。
标签:营改增
版权声明(点击进入)
①长沙晚报报业集团书面授权星辰在线,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所属系列媒体的新闻信息。未经权利人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长沙晚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星辰在线”或“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星辰在线”或“星辰在线-长沙晚报”的作品均为转载稿,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敬请立即通知我们,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书面证明,我们将在核实后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联系方式:星辰在线新闻中心 联系电话:0731-82205980 传真:0731-82205938
附:长沙晚报报业集团系列媒体:《长沙晚报》、《星辰在线》、《星沙时报》、《壹早报》、《知识博览报》、《浏阳日报》、《学生·家长·社会》、《晚报文萃》、《掌上长沙》、《长沙晚报手机报》。
①长沙晚报报业集团书面授权星辰在线,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所属系列媒体的新闻信息。未经权利人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长沙晚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星辰在线”或“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星辰在线”或“星辰在线-长沙晚报”的作品均为转载稿,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敬请立即通知我们,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书面证明,我们将在核实后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联系方式:星辰在线新闻中心 联系电话:0731-82205980 传真:0731-82205938
附:长沙晚报报业集团系列媒体:《长沙晚报》、《星辰在线》、《星沙时报》、《壹早报》、《知识博览报》、《浏阳日报》、《学生·家长·社会》、《晚报文萃》、《掌上长沙》、《长沙晚报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