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人民群众
作者:陆曼曼

  2013年12月13日,胡汉明庭长和陆曼曼法官在我院队伍建设大会上作了题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精彩演讲,深受好评。以下是演讲稿全文:     

  您,肩挑天平,伸张人间的正义;

  您,手持法槌,敲响法律的权威;

  您,身着法袍,诠释法官无与伦比的美;

  您,就是荷塘里的枝枝青莲,花中之君子;

  我们就是人民的法官,为人民!

  在金秋送爽,丹桂飘香的时节,一封封感谢信纷至沓来,这是人民群众对我院审判工作发自肺腑的赞扬,是人民群众对执法为民的殷切期盼,更是人民群众对我院干警的激励和鞭策。

  有一封信这样写道:“承办法官张建景她待人亲善,没有架子,为人正直、清廉,业务精湛;我在整个审判过程中,除诉讼费外,没有花一文钱其他额外费用,使我深受感动。”这信中,还有这样一段话:“主办执行法官王蒸辉同志是一位不错的年轻法官,他办事情认真负责,很有头脑,效率高,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不到二十天;特别是他非常廉洁,我看到吃烟买了一包软芙蓉王给他,他硬是不要,请他吃饭他拒绝,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花费任何额外费用,对此人的人品我由衷地钦佩。”

  群众的话最真,百姓的话最实。这样的寥寥几句就已经映衬出我院法官具备的职业操守;就是这样两封信,展现了我院从审判到执行的两位法官勤勉敬业,公正无私,这就是我院干警“廉洁为公”精神的传递,也是我院践行“司法为民”精髓的象征。

  像张建景、王蒸辉这样的解民忧、谋民福的法官,在我院比比皆是,他们平凡又可贵,在芙蓉国这片沃土上书写着璀璨的人生,在芙蓉法院的大花圃中散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芳香。

  我院执行局副局长杜周民法官,1987年进入我院,先后在朝阳法庭、经济庭、房产法庭、韭菜园法庭、刑庭、民二庭、执行局工作,26年的秉公执法,26年的披肝沥胆,26年如一日的坚守,26年的默默奉献,杜法官始终把公正司法同维护人民利益结合起来,处理过无数的案件,接待过无数的当事人。针对执行案件“人难找、钱难查”的现象,他总是竭尽全力,只要有一线希望,绝不轻言放弃,给群众最诚挚的答复和最真切的慰藉。

  作为一名资深优秀法官,特别是执行法官,他不仅心系群众,而且时刻胸怀经济建设的大局,正如时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执行难不难不仅在于能否单纯执行,还要立足于严格执法,着眼于化解矛盾,作用于促进经济发展。杜法官审结执行案件中,始终像爱护生命一样维护法律的尊严,提升法官的形象,无数次,他拒绝了宴请,回绝了答谢,杜绝了说情,坚定不移地守住了法官的圣洁。

  我一直请求杜法官提供执行难的案件素材,但他却说“我没有执行的好方法,只是扎实的做些呆挨的事情”。 11月18日,我再次去找杜法官时,恰逢他在一楼接待一位74岁名叫孙希忠的申请人,老家人申请执行(1996)第382号民事判决书。老人家首先向杜法官陈述案情,尽管不是杜法官本人的案件,杜法官仍然细心地做着接待记录,对老人的问题耐心的给予解答。申请书中没有体现被执行人现在的地址及电话等,杜法官都向老人一一作了询问,并填写在被申请人信息后面。老人家被杜法官耐心细致的接待所感动,声音微颤地说到:“你们法官这样做事情我就放心了。”随手掏出一根烟递给杜法官,但杜法官以不抽烟为由拒绝了。此时,老人家动情地说:“我自己平时都是抽4、5元钱的烟,没有拿到执行的钱,我的生活很困难。今天我特意向孙子要了钱,说到法院办事情需要一包好烟,我就买了这一包30多元的蓝蒂芙蓉王,结果拿来了法官也不要我的一根烟抽,现在法院的风气好多了,不再是衙门向南开了,我无钱有理也可以进来啊。”这是我亲眼目睹的杜法官的一次接待,看到您对工作的认真负责,足以见得您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足以让后生为您动容与感动。

  杜法官在法院工作的26年,见证着我国不断推进的司法进程,更是法治由探寻、摸索转型为创新、实践的26年,所以杜法官积累的审判、执行的经验,以及他经历的时代所见证法治的变迁,为我们广大青年干警树立起一面旗帜,一杆标尺,他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诠释着平凡绝非平淡,平凡同样可以铸就为民司法的崇高魂灵。

  这就是芙蓉法院的资深法官,他们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信念,是因为法院、法官的前面永远是“人民”二字,无法取代,无法更换,我们是人民的法院,我们是人民的法官。

  是的,一颗暖心提民意,一双挚手谱和谐。一位有着20多年党龄的老法官这样说:“我不图什么,审好案子是我最大的追求”,他就是曾被省高院评为调解能手的我院民一庭法官丁湘宁。朴实无华的话语道出了我院法官们共同心声。丁法官从1994年起就一直在民事审判岗位上辛勤工作,十多年里,他廉洁办案,无一件发回重审,重视诉讼调解,力求案结、事了、人和。在丁法官的眼中,案子没有大小、轻重之分,只有民生、民意之重,正是本着对案件高度负责严谨的态度,凭着案件调解率稳居民事审判线榜首的优异成绩,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赞誉。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这与丁法官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娴熟的调解技艺密不可分。丁法官着重于庭前调解,庭审之中不忘促和,攻克于庭后判前,依法调解、以情调解,他推行调解角度“换位法”,法官由“背靠背”转变为“面对面”的调解。即法官主持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换位思考,消除成见,化“敌”为友,把程式化的民事庭审变成极具人性化的调解过程,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激化,使当事人建立起相互谅解,和谐友好的调解氛围,同时注意调解的多样性,法庭从“立了、审了、判了”变为“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例如在审理邱杏桃诉冯文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被告冯文强对其雇佣的邱杏桃在劳动过程中造成损伤这一事实多次寻找借口,以达到减轻责任,减少赔偿的目的。在审理过程中,经过丁法官多次进行调解,双方在赔偿数目上始终不能达成一致,丁法官轻声地对被告说:“假如你从脚手架上掉下来,老板拒不认帐,你连养病的钱都拿不到,你会怎么想?”被告当时很愧疚,不再言语了,随后就与邱杏桃达成了和解协议。

  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丁法官把传统文化融入到庭审中,深化法庭文化建设的同时,加强自身的法律素养与传统的文化道德修养。在调解赡养案件中,丁法官向当事人讲述卧冰求鲤、百里负米的故事,在调解婚姻纠纷中,则讲述梁祝化蝶的千古绝唱,在调解合同纠纷时,则讲述推襟送抱、商鞅立木的故事,如此等等,数不胜数。理到只能服人,敬业却能动心。协议达成后,丁法官继续关注并落实履行情况,建立纠纷调解反馈制度,绝不把制作调解协议当作调解的终点站。用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的良好心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手持公正、一心为民”的深刻内涵。

  在法律面前,在公平面前,我们将皎洁无暇的心明镜高悬;我们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我们芙蓉的法官无愧于公平的呐喊,无愧于正义的期盼。

  鲁迅先生曾说过:“自古以来,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作为一名党员,法官,我们未必有那么轰轰烈烈的事迹,也不会有那样惊天动地的壮举,但至少有一点我们可以做到,那就是把正义牢记脑海,把人民放在心中!

  我院刑庭肖贞英法官打的一手“温情牌”, 帮助失足少女走出迷途感人事迹,曾被《法院周刊》报道,她本人也被评为“城市幽兰”。 90后聋哑女朱丽在703公车盗窃被抓获,肖法官作为该案的承办人,在庭前阅卷时,细心的肖贞英法官发现侦查卷中没有朱丽监护人的任何信息,遂通过户籍管理系统及当地派出所多方寻找,终于获得监护人朱孝民的住宅电话,几经周折终于与其取得联系。了解到朱丽是朱孝民的养女,朱孝民常年在外打工做活,与儿女交流较少,对子女的教育也是打骂居多,父女感情渐渐淡漠。加上朱丽本人聋哑,上过五年特殊学校后便在家务农,后来离家出走。朱孝民听说朱丽涉嫌盗窃后,十分气愤,放任不管,还对法官说我管不了这个女儿了,让社会收留她教育她吧。肖法官了解上述情况后,首先想到的是缺乏亲情的浪子必然再次流入社会,若不能帮助失足女以正确的人生态度回归社会,则朱丽今后的人生止步于监狱,假如不对朱丽寓教于审,势必会造成社会负担加重,日后还会浪费大量司法资源。针对朱丽是未成年人、残疾人且朱丽性格倔强等情况,肖法官多次与朱孝民联系,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并取得当地派出所、当地户籍民警和村支书支持,几次登门做朱孝民工作,希望他还是要担负起对聋哑女儿的责任,以亲情力量感化聋哑女朱丽。在肖法官的坚持下,朱孝民终于答应,在开庭前赶到法院与女儿朱丽见面。此案不同于一般的庭审,肖法官是这样开场的,“小朱,你仔细看看坐在辩护人旁边的老人,他是你的养父,他在你一出生当天就收养了你,当时他已是有了3个儿子的父亲,你3岁时,你的养母去世,是他把你拉扯大的,为了抚养好4个孩子,他至今没有娶妻,常年在外打工做活,如今不到50岁的人,看起来超过60岁了”。当手语老师把这席话翻译给朱丽听时,她和养父朱孝民都痛哭流涕。感动之余,肖法官与公诉人、援助律师一起做朱孝民的工作,讲明和谐温馨的家庭对于小孩的成长具有重大意义,不失时机的为朱丽讲了很多残疾人逆境成长的事迹,勉励朱丽痛改前非,自强不息,朱丽对自己的盗窃行为忏悔万分,表示要珍惜父女情分,孝敬父亲,迷途知返,感恩社会。肖法官告诉法院周刊的记者,她每审理一起未成年犯罪的案件,都会很心痛。正所谓淡极始知花更艳,朴实无华也动人。

  一滴水能折射太阳的光辉。从张建景法官的高效为民办实事到王蒸辉法官的拒收一包烟,这些虽说都是点滴寻常事,但这样一点一滴所体现出来的司法正能量不可小看,这更需要法官要见贤思齐,要有一种慎独精神,更需要一种为民奉献的精神。

  2010年12月31日,我院在全省首设城管巡回法庭。杨正庚法官作为非诉局的元老,受命之后,一心扑在工作上。非诉局的工作,很大一部分体现在强制拆迁上,始终处于矛盾的风口浪尖,一旦处理不好,把握不到位,轻则引发涉诉信访,重则导致命案发生。杨法官经常会在下班后上门跟当事人做工作,当事人对政府、法院的处理有意见时,都会耐心地听取他们的意见,细心地进行劝解。除此之外,非诉局的临时性工作非常繁重,杨法官和年轻干警一样参加大队临时性公差、勤务,仅仅在2013年上半年,就加班加点近400小时,从未有过半句怨言。尽管老杨年龄较大,但仍能保持对巡回法庭的工作热情,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同时乐于帮助新同事共同进步,其待人态度之诚恳、敬业态度之可贵,奉献精神之无悔,得到了城管大队领导和基层执法干部的一致好评。服务人民不是非要有多高的官衔,清廉更不需要附加条件,老杨处在最基层、最具有风险的岗位,时时处于风口浪尖的环境下,手里的案子同样办得公正,办的和谐、妥帖。

  见到一名基层法官,也许不会引起人们的特别注意,换上便装的我们,生活中同样充满酸甜苦辣。但我们的法官,每天都在为百姓辛劳着,对公正诠释着,当然,也被群众赞扬着。志若不移山可改,何愁青史不书功。我们没有豪言壮语,少有惊天动地之举,我们要做的就是对当事人亲善温和,对案件的精益求精,办案中做到廉洁而清明、高效而公正;我们要做的就是人民法官应该做的事,不做法官不能做的事,哪怕是一件极小的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对我们最好的警醒。

  在几千年中华文明的传承中,廉洁奉公已铸成我们民族的品质,这种品质始终在各个时代栩栩生辉。例如:“陶母退鱼、羊渎悬鱼、暮夜拒念”等。就拿春秋时期来说,宋国有一个人得到了玉石一块,他将它献给了齐国的大夫子罕,子罕却不肯接受,献玉人对子罕说:我曾把这块玉石拿给做玉器的工匠看过,工匠认为这是一块非常难得的宝石,所以才能拿来献给您,可是您为什么不接受呢?子罕说:我为人处世以不贪为宝,所以玉不为宝,如果我把玉石收下,那么我俩都失掉了宝,我不收,这样我们各人就有各人的宝石啊!这是发生在2600多年前的事,跨越漫漫的历史长河,但它却好比一面清亮的铜镜,折射古人淡泊名利、廉洁奉公的优秀品德。

  古有子罕拒收玉千古流传,在芙蓉法院的今天,我们同样有着业务精湛为人低调的张朝晖法官,我们有着百忙之中挤出时间著书立说的钟建林法官;我们的审判战线上有着巾帼不让须眉的杨宜法官、吴晓佳法官、谭方法官;我们有着带病依然坚守岗位的卢祎法官、孙剑璞法官、周庆华法官,我们有着坚持梦想的后起之秀钟浩法官、王双石法官、谢晓晓法官、卿林法官等等。

  从他们的身上,我渐渐发现,法官这个身份赋予我们的,不只是荣耀和光环,重要的是使命。法官的神圣,不在于庭审现场表面的庄严,而在于法槌敲响的那一刻,法官将以公平正义的裁判践行司法为民的使命。我渐渐明白,现实并非梦想的沃土。光鲜亮丽也好,粗茶淡饭也罢,不怕被聚光灯包围,也不怕寂寞形影相吊。选择当法官,绝不是选择了功名与利禄,却是选择了责任与奉献即使平平淡淡、默默无闻,哪怕幽幽暗暗、辗转反侧,有了梦想,青年法官笃定前进;为了梦想,青年法官阔步而行。

  在当今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需要有一面镜子,可正衣冠,可见兴替。把个人放在它面前,能找出行为的正斜,品格的高下。把社会放在它面前,照出公德的存废,世俗的清浊。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清正廉洁始终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

  有人说廉洁是一棵松,在万木凋零的冬日,为人们送上一丝绿意;有人说,廉洁是一盏灯,在黑暗冰凉的夜晚,为人们添上一份光明;而我们更要说,作为人民法官,廉洁更是一面镜子,它时刻提醒着我们要抵住诱惑,守住信念,经得清贫,耐住寂寞。古谚语说得好:“鱼为诱饵吞钩,鸟为秕谷落网”“不贪财,祸不来”,如果利用手中的权利行一己之便,贪一己之利,那么终将会落得身败名裂,甚至家破人亡。从浙江那位审监庭副庭长的“艳照门”事件,到上海法官集体招嫖事件,这些都是前车之鉴,让我们深刻的体会到“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贪好火,不遇则燎原,遇好水,不遇则滔天,小节失守,大节难得,不虑于微,始贻大患。

  作为人民法官,清正在德,廉洁在志;

  作为人民法官,身有正气,不言自威;

  作为人民法官,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一举一动思百姓冷暖;

  作为人民法官,一心为公自会宠辱不惊,两袖清风始能正气凛然。

  岁月的长河悠悠流淌,先辈的精神代代相传。一批又一批的共产党员,一位又一位的人民法官,始终以自己对法律的忠诚,对审判事业的热爱,手持天平,头顶国徽,演绎着维护正义、评判是非的神圣职责。他们将廉洁之花盛开在芙蓉的大地上,她们将整个生命都奉献在法官的事业里。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在其位,谋其政,兴其责,尽其力。做一名廉洁的人民公仆,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为幸福芙蓉贡献力量!谢谢大家!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