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警力联动纪委亮剑 宁乡打出酒驾治理“组合拳”

绿色新闻 | 2020-10-22 11:52:05
星辰在线 | 编辑:刘兆锐

  星辰在线10月22日讯(通讯员 肖强 星辰全媒体记者 刘兆锐) 近日,长沙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前往宁乡市,与宁乡公安交警组团开展了酒驾联合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8台警车、64名警力,在宁乡城区开展不定点流动式执法,精准打击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共查获酒驾5起、醉驾4起,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与警示作用。

 

(行动现场。通讯员供图)

  请求支队警力支援开展异地用警联合执法,只是宁乡开展涉酒驾驶治理的措施之一。借助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宁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推出了酒驾治理组合拳。一是全时段管控。公安交警全天候开展整治,早、中、晚均有警力在重要路段查处酒驾,形成对涉酒驾驶严管重罚的威慑作用。二是超常规用警。采取市内机动派警,以城区支援农村的模式,将特勤、治超等机动警力派到宁乡中西部等警力相对薄弱地区,与当地中队一起开展行动,做到整治行动全域无死角。三是部门源头管控。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效能,开展涉酒驾驶源头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所有餐饮娱乐门店下发通知,要求在门店门口设置酒后禁驾的劝导宣传语;交通运输局要求各客货运专业运输企业自购酒精测试仪,对每一个驾驶员进行出车前的检测;教育局通过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由学生传导并监督家长喝酒不开车。四是党纪政风监察跟进。交警部门定期将查处的涉酒驾驶名单通报给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或纪委不定期抽查,通过比对确认是否有公职人员或党员,再依据相关规定处理。五是“零酒驾”宣传造势。全市高调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除要求所有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专业运输企业全部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外,全市278个“村村通”大喇叭、468台出租车顶灯循环播放“零酒驾”倡导宣传内容,并组织所有村(社区)居民观看酒驾案例警示教育视频,强化了全体市民酒后禁驾的自觉性。

  据悉,宁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今年以来共查处酒驾599起、醉驾203起,刑事立案158起; 9月30日以来,查获的酒驾、醉驾115起,刑事立案31起。

  【扩展阅读】

  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驾入刑”自2011年正式实施,迄今已满九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醉驾已取代盗窃成为我国刑事追诉第一犯罪,这无疑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别让一次贪杯,造成无可挽回的生命悲剧。安全,永远是回家最近的路。

  典型案例:

  2020年10月10日晚,特勤中队、双凫铺中队、经开区中队、玉潭广场中队在宁乡中、西部五个乡镇联合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其中,湘AKG112的驾驶员叶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经至一环路时被依法查处,经检测,叶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值为92mg/100ml。据查,叶某某不仅醉驾,还涉嫌无证驾驶,叶某某将依法被刑事拘留。

  2020年10月10日晚,湘A9L8P2的驾驶员罗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经至宁乡市车站路时被依法查处,经检测,罗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值高达193mg/100ml。目前,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8月29日晚上9点,经开区中队在二环路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李某驾驶牌照为湘AM9X32的小车被交警拦下进行检查。就在民警要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时,李某却躲躲闪闪不愿配合,果不其然,经检测,李某的呼气酒精检测值为6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2018年3月15日,杨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黄某某驾驶摩托车、刘某驾驶摩托车并搭乘两人,三车行驶至宁乡市灰汤镇蒋琬路与紫龙湖西侧公路交叉路口时,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李某死亡、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查,死者刘某酒后驾驶摩托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搭乘人员超过核定人数、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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