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宪法日宣讲活动

绿色新闻 | 2020-12-05 13:19:52
星辰在线 | 作者:编辑:周森林值班主任:陈思思值班编委:郑文新

  星辰在线12月5日讯(通讯员 张晓芸)2020年12月4日,正值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党总支组织了“尊崇宪法 党建先行”的主题党日活动,派出4支共计24人的宣讲团队分别赶赴农村、社区、学校、商业广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上午9点,该院党总支举行了简短的出行仪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院总支书记谢唯将宣讲旗帜交予各分队,嘱咐大家高度自觉,忠实履职,以模范先锋队的标准服务好人民群众,讲好宪法故事。同时,珍视党和检察机关的形象,谨记党员干部及检察官的行为准则,时刻以高标准监督、检验自己的言行举止。

  在星沙通程广场,该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李东南带领的广场宣讲团队树起了宣传展板,介绍宪法以及宪法赋予的检察职能,并附上大量典型案例生动解读,吸引了许多过往群众驻足观看,先后接待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200多份。群众咨询的问题涵盖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婚姻财产、继承遗嘱、不动产纠纷、物业管理等领域,对此,宣讲人员一一耐心解答,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建议。

  在福临镇影珠山村,由该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周程带领的第一党支部宣讲团队以“宪法和我们的生活”为题,向村民们展示宪法对日常生活的影响及意义。周程、张琴以一起村民非法砍树后被判刑还要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案件为例,宣讲宪法关于保护环境的规定,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让村民们认识到遵循宪法要从爱护环境、不滥捕、不滥伐等身边事做起。

  在路口镇龙泉社区,该院第二党支部党员刘思琦、宋佳露讲述了一则市民因捕杀、食用野生黑斑蛙而触犯刑法的故事,以此向社区居民们宣传宪法关于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规定。“疫情防控已趋常态化,捕食野生动物不但威胁公共卫生安全,而且也违反了相关宪法规定。法律是有‘牙齿’的,是带电的高压线,千万不要因为不懂法,贪图一时口舌之欲而身陷囹圄。”

  在安沙镇中心学校,第三党支部党员唐双燕、唐雅卿向师生们赠送了《宪法》读本,介绍宪法关于生命权、健康权、人格尊严等基本公民权利规定。宣讲团队着重从“拒绝校园暴力”的角度列举分析了校园生活中可能侵犯上述宪法权利的种种现象,号召同学们拿起法律武器,向以大欺小、恃强凌弱、敲诈勒索等违法现象勇敢斗争。

  此次国家宪法日宣讲活动是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党总支策划的“党建+”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创新党建工作形式,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引领检察工作参与、服务法治社会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

(耐心解答群众的问题。)

(在路口镇龙泉社区向群众讲述宪法。)

(在安沙中心学校向学生宣传宪法。)

在福临镇影珠山村向村民宣传宪法。

(在福临镇影珠山村向村民宣传宪法。图片均由 通讯员 提供)

【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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