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电动自行车违法被查将要这样

绿色新闻 | 2021-02-26 14:14:22
星辰在线 | 编辑:周森林

为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近期

长沙交警全面启动了电动自行车大整治

  

同时

为了做好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群体的精准宣传

长沙交警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工作要求

依托“长沙交警”微信公众号

新增了电动自行车业务版块

  

专门制作了的电动自行车

摩托车事故警示视频及

交通安全题库供群众线上观看学习

交通安全题库

电动自行车

摩托车事故警示视频

点击查看相关视频

民警现场查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后

先要求违法当事人通过

长沙交警微信公众号观看交通安全警示视频

然后进入考试模块接受交通安全常识考试

考试合格后再进行交通违法处罚

  

  长沙交警还专门设置了30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宣教点,对于情节严重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求违法当事人前往就近的集中宣教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民警现场授课,解读交通违法的危害后果和法律规定,组织违法驾驶人集中观看交通事故警示视频,开展交通法律法规考试,考试合格后再进行违法处罚,确保每一个违法驾驶人都得到精准宣传教育,达到查处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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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4日上午十点,家住望城区的肖先生骑着电动车经过金星大道月亮岛路口,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经交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肖先生驾驶的电动车并未上牌。肖先生被交警带至旁边交警岗亭里设置的“就地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学习大约二十分钟后他扫码进行了线上测试,通过认真的学习,测试取得100分后,交警让肖先生在其电动车上粘贴好骑车戴头盔的温馨提示车贴,并反复叮嘱她及时给电动车上牌,骑行要戴好头盔。和肖先生一起学习的小刘就没她这么“幸运”,在岗亭足足学习了近一个小时,考了五次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交通警察在执法和违法处罚过程中要加强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规定。3月1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无证驾驶摩托车一律拘留,三月起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将“先考后罚”......违法成本蹭蹭升高。长沙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请“戴头盔、办牌证、靠右行”,驾驶摩托车请“戴头盔、办牌证、靠右行、限两人”,只有把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提上来,守规行为落实下来,才能切实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和伤亡人数,才能真正实现平安畅通的美好愿景。

  2月22日是“大整治”启动的第一天,全市共有771名违法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参与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其中现场通过手机观看视频617人,电动自行车集中宣教点授课154人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

  组织参加交通安全知识考试771人。在参与考试的驾驶人中有359人一次考试合格,通过率46.6%;295人经第二次考试合格,通过率71.6%。两次考试合计合格654人,通过率为85%。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

3月1日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将正式实施

请乘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朋友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出行

文明出行

【来源:长沙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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