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进企业 长沙高新区公安分局开展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执法检查
星辰在线8月28日讯 据长沙网警巡查执法消息,根据“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近日,长沙高新区公安分局网安科民警走进“金鹰科技园”,对“湖南xx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互联网企业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排查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检查现场)
检查中,民警仔细查阅相关台账,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公司主营业务、组织架构、网络安全现状,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下发了期限整改通知书。同时,民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科普。
此次检查,切实提升了辖区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意识,有效消除辖区网络安全隐患。下一步,将持续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和宣传,共同营造更加健康、文明、清朗的网络环境。

【网警普法】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五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长沙网警巡查执法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