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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头条新闻|2017-08-29 9:56
来源:长沙渣管微信公众号 | 作者:长沙市渣土管理处 | 编辑:黄楚乔

   为加强城市管理,防治大气污染,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环以内使用新型渣土车”的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通知》(长政办函[2016]216号)精神,结合我市前期引进推广新车的实践经验和本市实际,特定制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推进渣土管理规范化、智能化、标准化,有序放开渣土运输市场,充分发挥行业引导和市场主导的作用,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在本市推广使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以下简称新车)。

   二、基本原则

   政府指导、动态引导,公司自主、市场调剂,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三、实施范围及推进时间

(一)自2016年12月31日起,新车实施范围先期调整至城区万家丽路、湘府路、洋湖大道、坪塘大道、西二环线、东北二环线、福元中路合围区域(含合围道路)。

(二)自2017年3月1日起,在长株高速公路与绕城高速公路围合的城区范围内(不含长沙县、望城区所辖区域),一律使用新车运输渣土。现有老式渣土车(以下简称老车)不得在上述区域营运。

(三)根据城市管理工作要求,新车使用范围可适时调整。

   四、购置条件及要求

(一)购置条件

     2015年度条件认定和考核结果综合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以上的现有渣土运输公司和经市城管执法局核准同意进入渣土运输市场的运输公司方可购置新车。

       (二)购置要求

  1、严禁挂靠。各渣土运输公司自主选购必须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受理个人名义购置,对挂靠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渣土运输核准手续。

  2、风险自担。各渣土运输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理性购置,自负盈亏,与市城管执法局签订经营风险、规范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承诺书。

  五、购置程序

(一)申报备案。符合购置条件的渣土运输公司根据实际自主确定购置渣土运输车辆的数量、时间、品牌。渣土运输公司在长沙市第二批新车采购目录范围内选购(鼓励优先购置本地产品,并纳入对渣土运输公司考核范畴,对购置使用本地产品的,考核予以适当加分),购车前须湘是城管执法局申报。

(二)条件审查。市城管执法局对渣土运输公司进行条件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自主选购。各渣土运输公司在市城管执法局审核批准后,按时报内容进行自主选购。

(四)上牌入市。经市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对车辆检测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上牌入市。

  六、职责分工

(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新车推广使用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各区渣土管理和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全市维护渣土运输秩序的联合整治执法行动;开展对渣土运输公司的日常督查和考核。

(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新车的上牌以及车辆年检年审工作,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渣土运输联合整治执法行动。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办理相关道路运输审批手续,负责查验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在线情况及审核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渣土运输联合整治执法行动。

   (四)市环保局负责黄标渣土车的认定,配合做好黄标渣土车淘汰工作。

   (五)市质监局负责督促机动车检测机构按照GB21861标准对新车进行检测。

   (六)市维稳办负责不稳定因素的组织排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处置化解。

   (七)市信访局负责新车入市社情民意的收集与处置。

   (八)高新区管委会和内五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渣土运输市场的管理与执法工作,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推广使用新车的维稳工作,确保新车平稳入市推进和老车在新车运行区域外有序运营。

   七、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各区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区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大整治力度。全面落实渣土运输公司管理经营安全和维护稳定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考核,建立渣土运输公司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稳定事件的渣土运输公司,半年内不得增购车辆。

(二)宏观指导,动态引导。建立相关信息公开机制,每月定期向社会公布运量运力综合统计数据,及时发布行业市场公告,指导渣土运输市场有序运营。是渣土行业协会定期召集成员单位研判市场形势,通过行业提示引导渣土运输公司理性购车,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充分整合市场资源,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宣传,形成氛围。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充分理解和支持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

标签:新型智能渣土车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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