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星辰在线 > 长沙新闻网 > 党史辅导

中国组织人事报:90年前的民主生活会

党史辅导|2016-05-18 9:47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 作者: | 编辑:向虹云

  原标题:90年前的民主生活会

  1926年1月,中共党员杨洵向远在上海的党中央去信,反映重庆党、团存在的团体个人化、革命学潮化问题。

  杨洵当时33岁,是一名1922年在法国勤工俭学时入党的“老党员”。可是,1925年7月,当他受党安排返回重庆,在党的据点中法学校四川分校工作后,近半年来却一再感到种种不适:重庆党、团的领导人童庸生个性倔强,杨洵关心刊登中法学校招生广告的问题,童庸生居然以长信回复,有怀疑之意;国立四川第二女子师范学院发动学潮,童庸生坚决反对杨洵提出的停止运动的意见;童庸生还一再插手中法学校教职员事务,有捣乱之嫌;除童庸生外,团地委其他同志常常不采纳杨洵的意见,又要求他不能只关心中法学校事务,让他担任不恰当的职位;党的宣传资料不知怎么又寄到中法学校,使这个据点有暴露之嫌……如此种种,让杨洵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中央收到杨洵的来信后,高度重视。不过,中央更为关切的是重庆党、团的团结。适逢重庆党、团领导人杨闇公、童庸生来到上海,中央随即专门召集杨闇公、童庸生二人,要求解决这个问题。

  说起来,童庸生也有些冤枉。例如,刊登中法学校招生广告之事,因经办同志延误,加之报社要价较贵,延迟了两天登出,这本与他无关,谁料杨洵产生误解,还来信质询,童庸生才写长信要杨洵尊重客观事实;女师学潮兴起,如不参加,必定失去青年信仰,怎么可以制止;组织事务繁多,希望杨洵多承担工作,有何不可;至于中法学校教职员事务,或是安排其他同志生活来源,或是担心引起军阀注意,又怎么算是乱插手……其实,童庸生反倒是对杨洵不愿意担当临时负责人、推诿工作的做法有看法。

  不过,杨洵反映的有一件事,童庸生确实不冤——他实在是性格要强。杨洵受不了童庸生的性格,倒也不令人奇怪。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中央的办法就是一个:开会!目的:确实事实,消除误会,团结同志向前进。

  1926年4月15日,重庆党、团地委领导干部共10人,按照中央的要求开了一个批评会。杨闇公开门见山:“我们仅可赤裸裸地把许多经过的事实说出来,请各位加以批评,以免因一点小事,防碍团体工作的进行。”

  杨洵随即发言,他详细陈述了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10个不适问题和对童庸生的误会,同时也抱怨道,自己给中央写信贡献意见,却被中央认为“不工作,在团体外说话,以后要负一部分实际工作”,实在是难以接受。童庸生则把相关情况一一陈述,言下之意对杨洵极为不满。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参会的同志逐一发言,态度严谨,言辞庄严,陈述事实之余,一字一句见血见肉,根本没有什么童庸生是重庆党团的创始人、杨洵是老党员的顾虑。“这次全是他(庸生)的态度不好,惹出来的,以后希望改正。杨洵平时对工作不努力,有高等党员的气概。这次的误会,全是你自己的疑心生出来的,不应因个人的误会,不信任团体”;“庸生对团体工作虽诚实,但个性强烈,有‘左’倾幼稚病。杨以前也曾努力工作,但回团后,态度上不十分好,……对地委生出许多误会来,全是不明了团体与个人的关系而发生的”;“庸生个性甚强,批评同志时甚至于谩骂,故很容易引起误会和表示操切的事出来。杨洵……除中法校事外,全不工作,态度对同志不诚恳,自然要引起误会,且常站在团体外说话,更容易引起分歧的意见……这些言论哪里不引起同志的猜疑来呢?”……

  面对同志们的批评,刚才还言之凿凿的杨洵、童庸生虽偶有解释,却更多的是一再回答并接受批评。当杨闇公要求双方互相批评之时,杨洵希望童庸生改正态度,童庸生则希望杨洵注意改正中央同志和大家指出的“小资产阶级心理”、团体与个人关系和选择工作的毛病。

  当所有人发言完毕之时,杨闇公客观总结童、杨二人缺点批评,并以极为严肃的态度强调道:“我们的团体是统一的,我们的同志时时刻刻都应维护团体的统一的,不应因一点误会而离开团体去说话,表现分裂的毛病。这是我们同志应该注意的。团体不是私人能把持的,决不是个人化的,是要团体化的。”最后,他希望童、杨“以后共同努力奋斗,不再闹此资产阶级的意气”。

  这次会议,是重庆党组织历史上的第一次民主生活会,恐怕也是中共初期历史难得的一次会议纪录完整保存至今的民主生活会。此次会议后,童、杨的士气未受任何打击。童庸生始终战斗在四川革命斗争的最前线,于1930年牺牲;杨洵一直发挥理论功底深厚的特长,一边搞宣传,一边做统战,不幸在1949年12月 7日死于国民党的屠刀。而经历此事的四川党团更为坚强、团结,在大革命中发动了泸顺起义,是为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起义的大胆尝试。

标签: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
版权声明(点击进入)
①长沙晚报报业集团书面授权星辰在线,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所属系列媒体的新闻信息。未经权利人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长沙晚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星辰在线”或“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星辰在线”或“星辰在线-长沙晚报”的作品均为转载稿,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敬请立即通知我们,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书面证明,我们将在核实后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联系方式:星辰在线新闻中心 联系电话:0731-82205980 传真:0731-82205938
附:长沙晚报报业集团系列媒体:《长沙晚报》、《星辰在线》、《星沙时报》、《壹早报》、《知识博览报》、《浏阳日报》、《学生·家长·社会》、《晚报文萃》、《掌上长沙》、《长沙晚报手机报》。
关于我们 | 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网上投稿 | 星辰邮箱 | 人才招聘
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新闻热线:18907496114 广告热线:18907496588 本网举报电话:0731-8220598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湘 B2-2010006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湘网文[2014]0251-002号 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湘)字00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湘)字第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