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工作站纪律要求

委员工作站|2017-01-19 10:34

  区政协委员应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人民政协章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1、不以委员工作站为手段,谋取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人员的利益;

  2、不接受群众任何形式的礼品或礼金;

  3、不发表或附和不利于团结、和谐、稳定大局的言论;

  4、对超出政协委员履职范围的事项,不以委员名义向群众许诺或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