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186/list.html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

2017-06-12 13:36 来源:星辰在线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

  第131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已经2017年5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陈文浩

  2017年5月27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

  关于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

  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向各区县(市)政府和园区管委会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对本部门下放的权限加强跟踪指导,明确授权范围,组织承接权限的相关区县(市)、园区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各区县(市)政府和相关园区管委会要依法做好下放权限的承接落实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审批流程,动态公示信息,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用得好;市、县两级审改办要会同监察部门、政府督查室对下放权限的落实情况跟踪评估,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放权决定落到实处。

  附件:1.长沙市人民政府下放到区县(市)和园区的行政职权目录(共79项)

          2.区县(市)人民政府同步下放到园区的行政职权目录(共10项)

作者: | 编辑:张云荻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