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红色新闻 | 2020-03-30 08:03:47
星辰在线 | 编辑:乐先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19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长沙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长沙住房公积金财务执行情况报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关于将全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降低至5%的报告》《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最高缴存额度的通知》《关于湖南境内铁路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比照广州市的最高缴存基数的报告》《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长沙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长沙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设11个处(科),9个管理部,1个省直分中心,1个铁路分中心。从业人员265人,其中,在编160人,非在编10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4859家,实缴单位22872家,净增单位3607家;新开户职工31.7万人,实缴职工166.04万人,净增职工11.84万人;缴存额242.64亿元,同比增长18.82%。2019年末,缴存总额1515.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06%;缴存余额737.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9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与上年无变化。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36亿元,同比增长13.63%;占当年缴存额的56.05%,比上年减少2.56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778.1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18%。

  (三)贷款

  1.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3万笔,同比下降0.33%,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9.55亿元,同比增长0.52%。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万笔87.69亿元,省直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3万笔51.86亿元。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9.86亿元。其中,市中心32.23亿元,省直分中心17.63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35万笔959.06亿元,贷款余额644.4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37%、17.03%、16.1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7.41%,比上年末减少0.5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1家,与上年无变化。

  2. 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21.08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融资:2019年,融资8.4亿元,归还8.4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8.4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04.72亿元。其中,活期2.8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61亿元,1年以上定期66.5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8.68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7.41%,比上年末减少0.5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225686.66万元,同比增长19.48%。其中,市中心141482.26万元,省直分中心84204.4万元;存款利息27921.3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97765.2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15648.34万元,同比增长15.54%。其中,市中心71679.61万元,省直分中心43968.73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03627.07万元,归集手续费1921.3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514.41万元,其他3585.5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10038.32万元,同比增长23.91%。其中,市中心69802.65万元,省直分中心40235.67万元;增值收益率 1.6%,比上年增加 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7937.9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8818.01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3282.36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9340.14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38057.69万元,省直分中心上缴41282.45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8889.0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3332.98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321574.6万元,省直分中心提取201758.3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 9105.05万元,同比下降17.44%。其中,人员经费5131.25万元,公用经费 433.79万元,专项经费3540.01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458.2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873.28万元、114.06万元、1470.94万元;省直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646.7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257.97万元、319.73万元、2069.0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7937.95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8889.08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8.72%、7.69%和18.8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7.23%,国有企业占7.79%,城镇集体企业占0.17%,外商投资企业占1.4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2.5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5%,其他占15.3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26%,国有企业占24.12%,城镇集体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4.9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36%,其他占10.25%;中、低收入占98.74%,高收入占1.2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85%,国有企业占12.74%,城镇集体企业占0.07%,外商投资企业占4.3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3.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83%,其他占16.35%;中、低收入占99.81%,高收入占0.19%。

  (二)提取业务:2019年,47.2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36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4.0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5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5%,租赁住房占0.89%,其他占0.0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9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7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9.41%,其他占1.81%)。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5.47%,高收入占4.53%。

  (三)贷款业务

  1.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40.6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32%,比上年末增加0.3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07587.9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7.31%,90-144(含)平方米占75.85%,144平方米以上占6.84%。购买新房占85.1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7.65%,其他占7.1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8.2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1.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2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54.85%,30岁-40岁(含)占36.32%,40岁-50岁(含)占7.71%,50岁以上占1.12%;首次申请贷款占97.4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55%;中、低收入占99.25%,高收入占0.75%。

  2. 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662笔33385.1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5721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48309.09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9%,比上年减少15.3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机构及职能无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市中心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增加中信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 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2019年,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2018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580元/月)。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长沙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3293元”计算,2018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74.4元。因此,2019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23323元。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1200元,最低不得低于我市每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湖南省内铁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参照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上限进行缴存(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上限以每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年审文件为准)。

  2019年,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2. 政策调整情况

  2月1日起,中心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式,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倍数与个贷率挂钩。2019年,借款人可贷额度为账户余额的12倍。同时,将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时限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12个月以上”,并严格审查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征信情况。

  5月20日,发布《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最高缴存额度的通知》,规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1200元,最低不得低于每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审文件公布的月最低缴存额。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7月26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8%降低至5%,开通住房公积金托收业务,取消纳税凭证等证明资料。

  3.利率调整情况

  存款利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贷款利率:1-5年(含)以下2.75%,5年以上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 推出服务新举措。试点开通了住房公积金托收业务,方便企业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集中上门办理,延伸住房公积金服务触角。

  2. 推广综合服务平台。全年12329热线总呼叫量近61万人次,人工接入量30万人次,投诉率0.12%,满意率99.73%;微信公众号累计关注人数62.83万,占正常缴存职工的一半;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注册人数21.1万;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CA签约注册13802家。2019年,中心回复各类信件留言1876条,微信公众号智能机器人客服接待职工咨询43620人次,中心营销QQ回复缴存单位和网厅个人用户咨询24904条。

  3. 推进业务线上办理。偿还本中心贷款提取、离职提取、退休提取、低保提取、出境定居提取、租房提取等提取业务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结;单位汇缴、补缴业务、单位职工开户业务、封存业务、调基业务、调比业务、职工基本信息维护业务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在线办结。2019年,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受理在线提取61308笔,审批通过54126笔,审批总金额5.79亿元。协调、跟踪处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业务12196笔(转出业务2661笔,办结2032笔;转入业务9535笔,办结8277笔);处理市政府“互联网+政府服务”平台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3117笔。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 通过区块链技术接入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集中平台,推进了数据的实时共享,确保了数据上报的安全、高效、可靠。

  2. 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完成市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政务云等相关系统接入工作。

  3. 通过完善网厅在线客服平台,上线电子档案复用、微信“刷脸提取”及全程机审功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直连平台,以及新增“支付宝城市生活”、“我的长沙”APP等在线业务受理渠道等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办事群众少跑腿、零跑腿;试点上线单位缴存自动托收功能,让缴存单位少跑腿,进一步优化营商运营环境。

  4. 通过对接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婚姻状况在线查询,为防范骗提骗贷、保障资金安全提供了辅助手段。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天心区管理部获得“长沙市青年文明号”“长沙市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省直分中心获得“湖南省直单位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出台《长沙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骗提骗贷行为的认定、调查处理和资金追回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与市公安机关联动有效打击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2019年6月,市公安机关成功捣毁黑中介,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刑事拘留2人,收缴虚假公章、虚假不动产权证、虚假购房合同、虚假发票、虚假婚姻证明等若干。

  全年共处理12329、12345、主任信箱、市长信箱等执法类投诉700余起;下发各类执法文书156份,其中催缴、催建通知书5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68份,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18份,行政处理决定书15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全年打击骗提骗贷行为89起,阻止及追回骗提骗贷金额940余万元。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0日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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