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评论丨时评|唐小涛:让“昆山案”成为推动司法进步的契机

绿色新闻 | 2018-09-02 11:01:08
星辰在线 | 编辑:陈贝贝

  9月1日,仅过了4天,昆山市公安局、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发布公告。8月27日江苏“昆山砍人案”终于尘埃落定,“反杀”刘海龙的于海明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官方的通报刷爆了媒体和自媒体圈,让人们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真有种一下子回不过神,不敢相信的感觉!

  毫无疑问,这个裁决结果将是中国司法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它的意义远不是“正义战胜邪恶”那么简单,它将成为一个标杆性的裁决,对今后类似事件起到一个参照性的作用,这对那些经常恃强凌弱,嚣张无底线的人,会产生极大的威慑力量,请看清楚,弱者也是可以拿起武器自卫的!

  官方的公告,无疑是对“民心所向”最好的注脚。但我们也不应该盲目乐观。能有这个判决结果,舆论的力量可以说功不可没,无论草根还是网络大V,基本都站出来极力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大家的指向也是前所未有地高度一致,可谓众志成城!

  可以说,今天的正义很大程度是在舆论的推动下才得以彰显,但更多类似的案例,缺乏舆论的关注,似乎并没有被有效认定,叫冤叫屈者大有人在。

  同样,在舆论的关注下“正当防卫”在本案中得到了最好的解释,但也应该警惕开了“正当防卫”口子后,因尺度模糊带来的模棱两可。换句话说,今天,我们以“正当防卫”为“电动车男”呼吁无罪,属于合情合理;但明天,如果有人以“正当防卫”为名进行蓄意报复,让对方造成严重伤害甚至丢掉生命,那我们又该如何自处?

  讨论该案不能仅仅局限于当事人免于刑事责任,还应该让它成为推动“正当防卫”这一司法解释更加完善的契机,真正做到让有理者不被蒙冤,有冤者得以昭雪,别有用心者望而却步。(唐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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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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