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评论丨时评丨吴调和:“文明”也需要法律约束?

绿色新闻 | 2019-01-11 23:08:21
星辰在线 | 编辑:张云荻

文明进步大家谈⑧

  今日《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经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明确了文明行为不仅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而且具有法律约束作用,这是长沙市委市政府依法施政的进步,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德治与法治相融互补结合治理的要求。是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必然选择。制定《条例(草案)》目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推进城乡文明建设水平。

  长沙连续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社会文明程度有了较大的提升高,广大市民也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受益匪浅。但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如:车窗抛物、行人乱穿马路、机动车滥用远光灯等。这些不文明行为,与文明城市的称号格格不入。当道德规范作用越来越弱时,就需要通过法律形式规范,切实提升文明创建的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强调,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并指出,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要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良好风尚的维护者。

  制定一部综合性、系统化、针对性强,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非常必要。但更重要的还是抓落实。

  一是狠抓宣传,切实普及的精神、原则和规定,增强市民的文明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运用法律手段促进文明行为的养成。二是狠抓养成,文明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养成重在平时,重在经常,要从治理乱扔垃圾乱吐啖这样的小事抓起,使文明行为成为广大市民的常态。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三是狠抓落实。要细化《条例(草案)》每项内容,在实践中严格执行《条例(草案)》有关要求,对不文明行为要大胆依法抓落实。

  要践行好《条例(草案)》还要防止和克服以下几种思想倾向。

  一是畏难情绪。认为现在社会上不文明行为太多,怎么可能一下子文明起来,很多不文明现象是几十年养成的陈年陋习,不可能彻底改变。二是信心不足。文明行为养成费功夫、见效慢,工作信心不足。三要与己无关的思想。认为文明不文明不会影响切身利益,也不会给自己带来直接利益。文明行为养成是政府的事,作为平民百姓,难有作为。

  这些不正确的思想是我们执行《条例(草案)》过程中必然会面对的问题,也会严重影响《条例(草案)》执行的效率。我们要坚决加以防患和摈弃。(文/吴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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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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