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购买消毒产品 长沙卫监部门提醒注意这两点

绿色新闻 | 2019-07-11 18:51:33
星辰在线 | 编辑:宋舒悦

  星辰在线7月11日讯(通讯员 刘千里)近期,湖南多地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江河水位上涨。为切实保障汛期消毒产品质量,长沙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在汛期来临前已完成了消毒产品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的消毒产品包括常见的84消毒液、次氯酸钠消毒液、漂水、双氧水、络合碘、漂白粉精片、二氧化氯泡腾片等。从检查情况来看,总的形势明显好于去年,但仍有极个别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未能依法依规经营,在限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资质证明材料,极少数消毒产品的包装标识内容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为此,长沙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消毒产品过程中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务必查验消毒产品“通行身份证”,即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正确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如(湘)卫消证字(2015)第0023号。

  第二,务必仔细查看消毒产品标签标识。按照要求,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以84消毒液所属的消毒剂为例,消毒剂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等。同时,消毒剂禁止标注“广谱”“速效”“无毒”“抗炎”或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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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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