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理论|深度|鹿山: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 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绿色新闻 | 2020-01-17 15:52:28
星辰在线 | 编辑:张妙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服务和城市小区治理水平,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提供了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全面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推动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做好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小区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百米。毋庸讳言,当前我省小区支部建设依然存在推进力度不够、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增强做好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充分认识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有助于不断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意见》尊重规律,顺应居民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需求,提出构建共建共享的小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居民群众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对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直接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意见》着眼促进小区党建和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协调联动、深度融合,明确“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让基层群众自治之路越走越宽。这是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居民福祉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突出重点工作,构筑“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治理模式,努力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城市小区

  我们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提升城市形象品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抓好《意见》实施,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

  健全工作体系,理顺小区治理体制机制。认真履行职责,牵头组建物业服务行业党委,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等法规规定,加强对物业行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动支持和积极配合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把业委会、物业企业党组织纳入社区党建范畴,推动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扩大“两个覆盖”,夯实小区治理组织基础。推动“支部建在小区”,不断扩大党建“两个覆盖”。小区党支部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发挥对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物业企业的政治引领作用,参与重大事项商议、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管理服务等,推动实现业主自治和小区建设、小区治理有机统一。

  强化业委会党建,突出小区治理政治引领。通过“坚持党建引领、业主有序参与、依法依规依约”模式,推动破解小区治理难题,避免“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进一步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进物业党建,推动小区治理机制创新。发挥物业行业党委作用,统筹抓好行业党建和业务工作,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创新。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推动业主大会自治管理与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管理相结合,形成对小区物业共同管理的新机制。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促进小区党建和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协调联动、深度融合。推动资源整合,凝聚小区治理各方合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意见》落实落地,为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良好保障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我们要结合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意见》落细落小,把好事办好。一要提高站位扛起主责。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和任务举措,把物业党建建成党在城市社区重要阵地、联系服务群众重要纽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力量。二要加大支持夯实基础。把部门的业务指导责任与属地的兜底管理责任有机结合,坚持双向用力、双向管理、块抓条保,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三要加强宣传督促指导。扩大政策影响、推广创新经验,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来源: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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