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公告

绿色新闻 | 2020-09-16 09:59:05
星辰在线 | 编辑:陈贝贝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两新工委”)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党建指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一定的党建业务基础;

  4.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党建指导员工作;

  6.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不能报考。

  二、招聘的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周四)上午9:00至9月23日(周三)下午17:00。

  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报名资料填写后,报名期内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一旦确认报名,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7日(周四)上午9:00至9月24日(周四)中午12:00。

  2.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市委两新工委公开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参考资格。同时需上传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或党费证、流动党员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诚信报考。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4.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予以核减招聘计划数。

  5.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为一科,内容含公共基础知识、党务知识和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查询、申请查分及领取查分结果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结合岗位工作特点进行,侧重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将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上公布。

  (四)综合成绩合成

  1.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合成,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市委两新工委公开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报名表》、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或党费证、流动党员证)、当地计生部门提供的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放弃,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市委两新工委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三、招聘人员的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

  1.专职党建指导员不纳入编制内管理,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给予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市委两新工委委托第三方劳务供给单位签署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合同聘用管理。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市委两新工委对招聘人员进行跟踪管理,聘用人员聘用期满,根据德才表现、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续签聘用合同。

  3.招聘人员聘用后,由市委两新工委统一分配到相关两新组织从事党建工作,聘用人员由市委两新工委进行考核管理。

  4.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参照社区员额工作人员月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参照社区员额工作人员标准(长办〔2018〕21号文件)落实薪酬待遇,薪酬由基本工资、学历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一金”等部分组成。

  四、其他

  1.咨询电话:市委两新工委办公室 0731—88666861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816119

  3.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机关纪委 0731—88667009

  中共长沙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

【来源:长沙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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