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最美劳动者”医疗康复援助项目实施办法发布

绿色新闻 | 2021-04-06 14:43:34
星辰在线 | 编辑:宋舒悦

      星辰在线4月6日(星辰全媒体记者 熊佳惠)为缓解部分一线务工人员的医疗负担,营造崇尚劳动、关爱劳动者的良好氛围,长沙市慈善总会发布“致敬最美劳动者”医疗康复援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本项目遵循“救急难”“公益性”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救助原则。

  二、援助对象范围

  1.在长沙从事建筑工、快递送餐员、公交运输司机、城市环卫工等职业的一线务工人员;

  2.社会福利企业残疾职工;

  3.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三、援助内容

  援助对象因患颈、肩、腰、腿痛等骨关节疾病就医的,可根据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申请不超过2000元的援助金,医疗费用不足2000元的按实际金额结算援助金,援助金在一个年度内可累计计算。本办法所称“医疗费用”指按照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后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含起付线以下的部分)或单病种包干结算的自付费用。

  四、项目实施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五、申请和审批

  (一)自愿申请。患者在线(灵析平台)提交申报信息,本会初审后,通知符合项目援助条件的对象到市中医康复医院社工部提交下列纸质申请材料:

  1.填写《长沙市慈善总会“致敬最美劳动者”医疗康复援助项目申请表》(附表1);

  2.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用人单位盖章)或工作记录(如:平台服务记录截图);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二)实施治疗。市中医康复医院社工部审核患者提交的申请资料后,通知医院相关科室对患者实施康复治疗。

  (三)发放援助金

  1.援助金实行“一站式”结算发放。市中医康复医院社工部在受助对象办理医疗费用结算后,核实患者的申报材料,留存诊断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清单和结算单的复印件;按本办法第三条的标准为对象核算和发放援助金,并留存患者的援助金签领凭证原件。

  2.受助对象可在年度援助限额内按上述结算程序多次申领援助金。

  六、资金结算

  本会按照《项目合作协议书》与市中医康复医院办理资金结算,半年结算一次。结算的援助金由市中医康复医院先行垫付,再由市中医康复医院持《长沙市慈善总会“致敬最美劳动者”医疗康复援助项目援助金领取情况统计表》、受助对象的援助金签领凭证,以及受助对象的申报材料原件(所有资料均要求加盖市中医康复医院印章)与本会项目办对账。确认无误后,本会项目办根据援助金实际发放情况向市中医康复医院拨付资金。

  七、管理措施

  (一)成立长沙市慈善总会“致敬最美劳动者”医疗康复援助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由本会和市中医康复医院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商定项目合作内容、监督项目执行等事宜。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会项目办,具体负责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本项目在本会设立专账,由本会安排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账记结、定期检查和年终审计。

  (三)本会每年对本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作出年度报告,呈报本会常务理事会,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在本会官方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市中医康复医院应严格按本办法执行项目和结算援助金,如有差错,由市中医康复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五)市中医康复医院要规范医疗行为,不得对患者滥用药物、过度治疗,不得借机提高治疗费用和抬高药物价格。

  (六)市中医康复医院要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杜绝出现医疗纠纷和发生医疗事故,并对患者在治疗及使用药品时产生的不良反应和引发的其它问题承担全部责任,本会概不负责。

  (七)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援助金的受助对象,查实后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追回援助金。

  八、附则

  (一)本实施办法的制定、修改及解释权归长沙市慈善总会“致敬最美劳动者”医疗康复援助项目管理委员会。

  (二)本实施办法于2021年3月19日制定,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三)联系人:中医康复医院社工科 喻科长 联系电话:84146889

  附表:

      1.长沙市慈善总会“致敬最美劳动者”医疗康复援助项目申请表

  2.长沙市慈善总会“致敬最美劳动者”医疗康复援助项目援助金领取情况统计表

【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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