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观枫桥|“小法庭”里的“大枫景”

(“近观枫桥”网络主题活动湖南行采访团走进岳麓区莲花法庭。)
星辰在线10月15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彭穗)车撞了牛谁担责?婆媳矛盾如何解决?邻里关系怎么协调?在岳麓区莲花镇老百姓眼里,无论矛盾大小“有事就找丹姐”。
(调解员刘丹正在处理居民矛盾纠纷。)
刘丹是岳麓区人民法院莲花人民法庭的一名调解员。她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做事雷厉风行,性格直率,被大家亲切地称为“辣利丹”。凭借十余年的调解功底,她独创“三四”工作法,每年调解案件数量占法庭案件总数30%。
作为岳麓区法院最偏远的派出法庭,近年来,莲花法庭通过过滤机制,将案件层层分流,形成了“漏斗壶”工作方式。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便是“漏斗壶”中的一环。
“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吗?”当星辰全媒体记者走进莲花法庭,一位学生志愿者马上上前询问记者诉求。这便是莲花法庭的“第一层过滤”。大学生志愿者会向当事人提供诉前服务,并联合调解员将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流,适合调解的引入非诉环节,不适合调解的则转入立案环节。
(大学生志愿者。视频与图片均由 星辰全媒体记者 彭穗 摄制)
来自湖南工商大学的大四学生邹同学就是莲花法庭的一名志愿者。她告诉记者,“我们的日常工作就是为当事人解读我们知识范围内的信息,积极对接当事人和调解员。通过观察调解员的日常工作,我也学习了如何实际参与调解工作。”
在“第二层过滤”中,特邀调解员再次筛选进入诉前调解的案件,将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或者适合调解、能够达成协议的案件,进行第二次分流。莲花法庭里有一间“丹姐工作室”,这也是调解员刘丹帮助居民处理矛盾纠纷的地方。
据莲花法庭庭长徐琼介绍,在最后的诉讼环节中,审判员进行“第三次过滤”,尽量将案件分流在诉前和诉中,尽可能使得更少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最大程度上化解社会矛盾。
此环节中,莲花法庭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对适宜调解的纠纷案件,充分运用“法官+N”模式,个性化开展诉中调解。如在调处家事矛盾纠纷时,有针对性地邀请亲朋好友、妇联社工、心理咨询师介入;调处村居矛盾纠纷时,邀请德高望重的村老参与,促使矛盾纠纷深层次修复……
2018年5月至2024年5月,莲花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402件,审结2317件,结案率95.27%,结收比96.46%。2022年6月,莲花法庭的“枫桥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也是湖南省首家入选的人民法庭。
【来源:星辰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