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难“小鸟”获救记!长沙警民联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

都市新闻 | 2024-11-01 18:32:05
星辰在线 | 作者:记者 郭凤湘 通讯员 覃亚林编辑:周森林值班主任:陈贝贝值班编委:郑文新

  星辰在线11月1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郭凤湘 通讯员 覃亚林)颈短嘴尖、身体粗胖、腿部较长,无意发现长相奇怪的野生动物,千万不要随意处置,它有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近日,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公安民警收到群众报警后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

(近日,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公安民警受到群众报警后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

  夜鹭,是一种中等大小的水栖禽类,夜鹭体长约46至60厘米,体重约700克,喙部尖细,头和身体连接的颈部较短,身体粗胖,腿部较长;夜鹭喜欢结群活动,常成小群于清晨、黄昏和夜间活动,白天结群隐藏于密林中僻静处,或分散成小群栖在僻静处;繁殖期为4-7月。夜鹭在生态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并且提供了巨大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警察同志,我在河边上捡到一只鸟,翅膀受伤了,感觉像保护动物,你们看要怎么办。”时间回到10月25日晚上,靖港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朱先生报警称,他在户外钓鱼时发现了一只翅膀受伤的鸟,看它和寻常鸟不一样,上网搜索发现,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由于不知如何处理,于是向110求助。

(民警将“小家伙”带回派出所,并立即与林业局工作人员联系。图片均为 通讯员 提供)

  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经查看,该鸟外观独特,颈短嘴尖,羽毛棕褐色,并夹杂白色斑点,足部呈黄色,翅膀受伤,无法飞行。民警随即将“小家伙”带回派出所,并立即与林业局工作人员联系,通过确认,该鸟确实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林业局工作人员接收后,表示会悉心照料待其恢复飞行能力后放归野外。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大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及不法分子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线索情况,请及时拨打110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和谐生态环境。

【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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