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购买,均是非法产品!长沙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特供酒”典型案件

都市新闻 | 2024-11-08 19:31:24
星辰在线 | 作者:贺亚玲 胡宇薇编辑:胡锦轩值班主任:邓佳莹值班编委:林展翅

  星辰在线11月8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贺亚玲 胡宇薇)木箱包装精致,瓶身看着高大上,这些印有“中央警卫局接待用酒”“中央军委办公厅内招酒”“军中茅台”字样的白酒,打着“中部战区专供”的名号,实际上竟是无生产商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三无”假酒,不仅成本极其低廉,且喝了对人体有害。

  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场监管局要求,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整治行动,查办了一批“特供酒”典型案件。11月8日,长沙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部分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希望广大市民一定要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案例一:某光酒批发商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食品案

  2023年12月,宁乡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宁乡某光酒批发商行涉嫌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白酒及销售“军”字号“特供酒”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售卖的白酒箱体外包装上印制有:红色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军徽徽章,“军中茅台”字样,“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专供”的标示;其瓶身上的顶部印制有一个五角星的图标,产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酱香型白酒核心产区。该白酒外包装箱体及瓶身标签上未印制生产商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在购进该产品时,当事人没有索取供应商的资质和购货凭证。

  上述“军中茅台”白酒经商标注册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无异议。当事人销售上述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宁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格白酒,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军文化广告公司发布“特供酒”虚假广告案

  2024年5月16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监测到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某军文化)上发布了含有“这一款白酒,专为退役军人酿造!‘八一’来了,这一款白酒,专为我们战友酿造!”以及“战士吹军号图片”等内容的宣传广告用语和图片,并将该案件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经查,上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均由当事人自行编辑、审核和发布,无广告费用,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浏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以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多种媒体途径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特供酒”,全部都是假品牌。当前,一些以“特供”“专供”“内供”为宣传噱头的白酒,引得不少消费者趋之若鹜。制售者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滋长不良风气,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及人民军队的声誉形象。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持续打击生产销售“特供酒”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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