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湖南湘江新区内29项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可不予处罚

都市新闻 | 2024-11-25 23:56:30
星辰在线 | 作者:李政伦编辑:丁辰欢值班主任:陈贝贝值班编委:郑文新

  星辰在线11月25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李政伦)记者11月25日从湖南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获悉,自2024年12月1日起,辖区内针对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29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同时还将配套四张“清单”,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助力营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统筹有关法律规范与行政处罚法的适用关系,湖南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持续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遵循“免罚、轻罚、慎罚”理念,于近日印发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定(试行)》(简称《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管理措施等进行了明确。

  “但‘免罚’并不等同于‘免责’,对适用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我们将加强对违法主体的宣传教育,通过提醒、指导、教育、约谈、告诫等柔性方式进行纠正教育,依法开展各类执法活动。”湖南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进一步规范实施程序,依法调查取证,加强督促整改,严格案件审查,规范过程记录,确保执法有据可查。

【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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