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中国残联发布典型案例 长沙一案例入选

星辰在线3月12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李政伦)为进一步总结宣传人民法院携手残联在落实《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方面的有益做法,发挥典型案例指引示范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残联共同发布6个涉残疾人典型案例。其中,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商某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入选。
商某是一名盲人按摩师,每天中午11点左右出门上班,晚上9点多回家,加班回家已是凌晨。因所住小区电梯缺少无障碍设施,商某回家之路困难重重。有一次因为走错路敲错门。商某多次找到小区物业公司,希望对方能够加装盲文和语音播报系统,消除出行障碍。因问题反映多次,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商某选择不交物业管理费。小区物业公司因此向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商某缴纳拖欠两年多的物业管理费共5000多元。
本案虽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但引发双方争议的核心在于物业公司是否应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为此,法官多次来到商某居住小区“上门调查”,亲身体验因无障碍设施缺失所导致的生活不便。商某表示,自己有稳定收入,每个月两百多元的物业管理费并不算多,只要物业公司能够加装盲文和电梯语音播报系统,就立即缴纳物业管理费。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多次来到物业公司,共同向负责人阐明升级电梯无障碍设施重要性。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物业管理公司承诺,将尽快为电梯加装盲文和语音播报系统。商某表示尽快缴纳拖欠物业管理费,双方矛盾最终得以化解。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涉残疾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湖南长沙天心法院严格落实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要求,充分尊重视力残疾人无障碍诉讼需求,在商某进入法院时,积极引导其使用无障碍地图、无障碍服务桩、无障碍明盲示意图等智能设备,为其准确提供法院无障碍路径和设施信息。同时,邀请残联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工作,帮助残疾人打开心结,促推纠纷及时妥善化解。最大限度消除残疾人出行障碍,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来源:星辰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