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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恶势力团伙覆灭记

最新消息|2019-04-16 15:40
来源:湖南日报 | 作者:见习记者 邢骁 | 编辑:向虹云

  星辰在线4月16日讯 据湖南日报(见习记者 邢骁)报道 仅1.8万元的欠款,一天后竟被迫签下14.5万元的欠条。深陷“套路贷”,小龚一度感到愤怒、恐惧和绝望……不久前,长沙市芙蓉区公布了一起已破获的涉“套路贷”扫黑除恶案件,谢某某、刘某等4名嫌犯因犯强奸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获刑。“解套”后的小龚回忆起“套路贷”遭遇时泣不成声。

  小龚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大学在读期间,她本想通过开网店赚取学费和生活费,减轻父母的经济负担。可有想法没资金,又不愿麻烦亲戚朋友。2016年,小龚选择了当年流行的“校园贷”,让她意外的是——拿到9000元贷款的那一天,却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因经营不善,小龚一直无力还贷,至2017年7月,9000元贷款“利滚利”翻了一番,连同本息变为1.8万元。既无偿还能力也欠缺风险意识,小龚又遭遇“转单平账”——“用B的钱还A的贷”。7月30日,犯罪嫌疑人周某用1.8万元将债务购入,一天后周某再次“转单平账”,将小龚债务转给谢某某。

  “有一个女孩要借钱,你借不借?”

  “借!带到我这来看好,别让她跑了。”

  2017年7月31日,周某伙同刘某辗转找到谢某某。在周某逼迫下,小龚当天被迫以拍摄裸照为抵押,签下了期限1个月、金额为14.5万元的欠条,约定借款6万元,保证金8万元,违约金5000元。提前扣除1.8万元月利息和1000元“家访费”后,谢某某将4.1万元贷款发给了小龚,刘某随即抽走其中的4万元,其中3.2万元作为本息还给周某,其余的分给自己和小龚。

  最终,打了14.5万元欠条的小龚只拿到6000元。噩梦还没结束,当年8月3日,谢某某以裸照相威胁,强行与小龚发生了性关系;8月8日至9月1日,谢某某再次以裸照相威胁,逼迫小龚通过在KTV上班、陪老板吃饭等方式赚钱还款……

  2018年8月23日,芙蓉区法院对该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公开宣判,谢某某、刘某、张某、邓某某4名被告人因犯强奸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获刑5年到1年不等。周某另案处理。

标签:长沙 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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