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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政策文件 | 2019-09-07 09:46:51
星辰在线 | 编辑:方筱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今年9月是第42个“质量月”。为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加快建设质量强省,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精神,省局决定在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质量强省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保障质量安全,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质量强省、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主题:聚焦质量提升 建设质量强省

  三、总体要求

  (一)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按照总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开放日”活动的总体部署,普及质量管理知识,传播质量文化,推动科学质量管理方法交流互鉴。推动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管理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以电子电器产品等消费品为重点,理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体制,加强人员培训与宣传,组织实施缺陷产品调查与召回管理。组织开展“计量精准服务民营企业行”等活动,助力小微企业等提高质量竞争力。(责任单位:质量发展局、计量处及省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大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和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通过制作质量宣传片、开展主题采访、在线访谈、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充分宣传和展示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湖南质量发展的辉煌成就,讲述生动鲜活的质量故事,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开展12315等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整合宣传、电梯安全宣传周、协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举办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等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宣传处牵头,执法稽查局、产品监督处、特种设备处、认证处、认可检测处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强化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大力推动实施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行动。开展特种设备重点生产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民生领域价费专项检查,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加强电商平台、广告市场监管。强化信用监管,更好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及时将质量抽检、抽查检查、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牵头、信用处、反垄断局、价监局、网监处、广告处、产品监督处、食品协调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食品抽检处、特种设备局等按分工落实)  

  (四)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活动。加快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整合工作,畅通维权渠道,公示消费投诉信息,鼓励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观念。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等活动,构建消费维权共治格局。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实施赔偿先付制度。(责任单位:消保处牵头、执法稽查局、网监处、产品监督处、消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政府管理和服务的“简约”之道,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便民利企。大力推广“证照分离”、“最多跑一次”、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等典型经验和做法。运用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推进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服务效率和满意度。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质量提升提供有效技术支撑(责任单位:注册局牵头、信用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相关处室、科技财务处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省局开展的主要活动

  (一)营造“质量月”宣传氛围。省局大厅电子屏、红网和省局网站滚动显示“质量月”标语口号。在局机关悬挂质量月横幅,红网、省局网站和省局微信公众号开设质量月专栏,及时报道全省质量月情况、亮点及主要活动,适时安排局领导专访,组织媒体进行深度跟踪报道,省局属下的刊物、信息平台等集中发布质量月活动的信息和文章。特别是要通过各类媒体加强“质量开放日”活动宣传,营造活动氛围,扩大社会影响(责任单位:宣传处牵头,办公室、质量发展局、局信息中心)。  

  (二)举办“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为营造质量月活动氛围,推介全省质量月主要活动,由湖南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长沙市人民政府承办,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县人民政府协办湖南省“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长沙县举办“质量开放日”大型现场展示活动(责任单位:质量发展局牵头、宣传处、长沙市市监局、长沙县市监局)。  

  (三)开展2019年全省“质量开放日”活动。省局确定开展“放心品质 湖南制造”为主题的“质量开放日”活动。各直属事业单位通过制作质量宣传资料,开放特定的质量管理现场区域,安排社会公众现场观摩,开展质量领域的培训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推动全省“质量开放日”活动开展。(责任单位:省纤检局、省计量院、省质检院、省质标院、省特检院、省食检院)  

  (四)大力培育质量文化。发布和表彰全省QC活动成果、开展“发掘质量故事 强化湖南品牌”质量月有奖征文方案。启动“十百千万”质量管理与帮扶行动,即推广“十”大质量管理先进案例,组织“百”名质量专家帮扶中小民营企业,专题培训“千”名企业首席质量官和质量管理人才,编印“万”册《湖南质量管理经典》。(责任单位:质量发展局牵头、宣传处、省质协)。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开展2019年“质量月”活动,是省局组建后的首次,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把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抓好动员,有序实施,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我省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传播质量文化、促进质量管理方法交流互鉴的有效平台。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质量开放日”是今年“质量月”活动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各自的质量专业领域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多方位展示质量管理实践成果、普及质量知识、传播质量文化。要多形式发布开放日信息,让更多消费者知晓、参与活动,以增强质量意识,提振消费信心。  

  (三)突出特色,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对标总局的活动,按职责分工,创新思维,精心谋划,突出湖南特色,把质量月活动作为实施质量强省、展示市场监管工作职能的平台,使质量月活动成为影响大、内容实、效果好的“湖南品牌”活动。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企业为主,群众参与。要发挥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推动企业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竞争力。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并从群众需要出发,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开展“质量月”活动,要避免为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背书,避免形式主义,不增加企业额外负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质量月活动”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加强指导,确保安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督促开放单位严格遵守保密和安全要求,不组织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活动,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单位员工和参观来访人员人身健康安全,保障生产运营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于10月10日前报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  

    

  联系人:银 昀   

  电 话:0731-85693710  13787000600 

  邮 箱:664793362@qq.com 

   

  附件:1、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doc

  2、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统一标志.doc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30日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签:市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