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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取暖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政策文件 | 2019-10-17 14:06:39
星辰在线 | 编辑:胡宇薇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质监)分局、经开(质监)分局,市局有关处室:

  为认真做好电取暖器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源头消除电取暖器具火灾隐患,根据长沙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市局决定从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1月,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取暖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生产、流通领域电取暖器具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取暖器产品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现电取暖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降低因电取暖器具质量问题引发的电气火灾事故风险。

  二、整治重点

  以小太阳辐射式取暖器、鸟笼式取暖器、油汀取暖器、电取暖桌(茶几)、箱式暖脚器(木质取暖器)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及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违法行为,尤其对各级市场监督部门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因质量违法被查处过的企业要作为重点对象开展监管执法。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电取暖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明南任组长,副县级干部方波任副组长,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执法稽查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新闻宣传处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四、具体措施

  (一)指导企业自查自纠。督促辖区内电取暖器生产经营企业对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和3C认证规范落实质量控制要求,对各环节、各部位、各岗位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全面开展整改。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当地监管部门备案。

  (二)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电取暖器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巡查。对生产企业,重点要核查相关证照,督促其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按认证规范要求组织生产,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把住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关口。对销售企业,重点检查进货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说明书和产品标识的合规情况,并对质量隐患进行排查。

  (三)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市局已经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电取暖器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及时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后处理。各单位要在省、市两级监督抽查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本级监督抽查,确保对辖区电取暖器具生产企业的有效覆盖。

  (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并及时将案件查处信息向社会公布,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近年来由电取暖器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省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消费者对电取暖器质量安全的关注度也很高,各级市场监督部门要站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抓好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效果。

  (二)加强沟通配合。要把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加强与当地消防、安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当地政府组织下,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工作合力。

  (三)搞好宣传引导。要通过标准宣贯、企业约谈等各种措施强化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电取暖器具火灾事故教训,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违法行为,引导全社会关注电取暖器具质量安全。要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开展消费宣传,引导消费者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并结合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和使用取暖用品,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请各单位将电取暖器具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相关数据和经验做法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曾 庆

  联系电话:88635328

  电子邮箱:25389460@qq.com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7日

【来源: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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